岑子杰友人遇襲案 16歲被告串謀嚴重傷人罪成

【on.cc東網專訊】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於去年8月29日與友人在佐敦一間餐廳遭人襲擊,其友人捱打但他則未有受傷。警方事後拘捕兩名涉嫌接載行兇者的男子,控告他們多項控罪。當中一名16歲被告否認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兩罪,他經審訊後,今天(31日)在區院被判罪成,他與已認罪的29歲被告須還押至9月16日候懲。

兩名被告分別是16歲無業姓何被告,以及29歲男侍應羅建華。何承認無牌駕駛及沒有第三保兩罪罪,但否認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兩罪,今天被判罪成。羅則承認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及沒有第三保等3罪。

法官指,兩名男子當日手持刀、棍,衝入餐廳,明顯是衝著岑作不懷好意的行為,但遇到岑的友人在中間擋格阻撓,因而放棄襲擊。襲擊計劃是經過小心策劃和安排,當中包括跟蹤岑、安排交通工具接載襲擊者到地點和逃離現場、使用頭套及用失車掩飾身份、換上假車牌欲逃避追查等。

法官表示,策劃者心思細密的程度實在令人咋舌,而安排首被告駕車載襲擊者逃離現場也是計劃中的重要一環,絕難相信策劃者如此小心策劃,會粗心大意地冒風險把跟蹤、駕車接載等重責交託給一名不知情的人,這樣做極有可能使計劃付諸東流。

法官肯定何是知情地參與跟蹤岑,向羅匯報岑的行蹤位置,並駕駛失車接載襲擊者離開,而何是清楚知道自己是在執行襲擊岑導致他身體受嚴重傷害的協議,及知道自己是該協議的成員,因此裁定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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