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子杰遇襲案 被告罪成還柙下月判刑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與朋友去年8月底,在佐敦用膳時遭襲擊,岑子杰的朋友遇襲,左手受傷。其中16歲被告何力桓否認控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蓄意傷人及擅取他人交通工具罪成,法官將案件押後到下月16日,索取勞役中心和教導所中心報告再量刑。 法官根據閉路電視片段和通訊紀錄,證實何力桓是當日接載兩名手持刀棍衝入餐廳兩名男子的司機,並有串謀和意圖傷害岑子杰。又表示,犯案者故意跟蹤岑子杰,安排交通工具,頭套和失車等工具,掩飾身份,法官形容策劃襲擊計劃的人,心思細密至令人咋舌。 辯方曾表示,被告的目的和對象不一定是襲擊岑子杰,可能性包括只是恐嚇其他人,證據亦不足證明被告是明知地參與串謀襲擊事件。法官引述證據反駁,表示被告跟其他人,當日乘坐同一輛私家車前往案發現場,而何力桓曾收取報酬。 至於涉案的另一名29歲被告羅建華,早前承認控罪,還柙候判。兩人早前已分別承認無牌駕駛和無第三者保險單駕駛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