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置13狗缺糧水 寵物店東虐畜監14天

【星島日報報道】寵物店老闆涉嫌將十三隻沒賣出貴婦狗放在屯門工廈,僅留下一碗水及食物,令其出現皮膚細菌感染、耳朵發炎及過瘦等,鄰居聽到狗吠揭發事件。被告昨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及沒為畜養狗隻領牌罪,裁判官斥被告「你做寵物美容?點解會搞成咁?」判監兩星期及罰款五百元。 報稱為寵物美容、同為一寵物店東主的被告賴錦偉(四十九歲),昨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及沒為狗領牌罪。辯方求情指,有些狗是客人寄存,而案發後寵物店已結業,被告現於朋友的寵物店打工,重犯機會低。 案情指,去年七月二十二日,鄰居聽到狗吠聲,發現有身形過瘦狗隻在工廈單位內,懷疑有人虐狗故報警。一名愛護動物協會人員與警員到場,發現該工廈單位環境骯髒,地上滿是糞便,只得一碗水及一碗狗糧供狗食用。被告警誡下稱「我唔知咁樣做係錯」。十三隻貴婦狗被送愛協檢查,分別驗出有牙垢、耳朵發炎、膝蓋脫骹、眼睛潰瘍及皮膚細菌感染等,控方指涉案狗隻現已交由愛協照顧。 裁判官指現場環境骯髒至極,人也難以生存,訓斥被告「你做寵物美容?點解會搞成咁? 狗不似狗形,poodles(貴婦狗)都唔係咁樣 !」又指涉案貴婦狗身價「數以千計」,指責被告「對動物非常之差,身為寵物店老闆,好明顯是牟利為生」,判被告監禁兩星期及罰款五百元。 村屋棄四犬不理 倉務員保釋 另外,報稱倉務員的男子涉嫌將兩隻藏獒、一隻秋田犬及洛威拿棄於屯門新村一屋村不理,令狗得不到妥善照顧,被村民發現報警。 被告黃浩揚(十八歲)被控沒有為畜養動物的處所保持清潔、適當照明、通風、排水及良好維修、沒有為畜養動物供應充足潔淨食水、殘酷對待動物及沒有為畜養狗隻領牌共四項控罪,暫毋須答辯,押後至二月二十八日提堂,候辯方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一千元保釋。屯門刑事一九四、一九五——二○一七。 記者 梁銘姿 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