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前助理經理非法收回佣罪成 周五判刑

一名工程公司前助理經理承認收受兩間工程公司共43萬元非法回佣,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法庭押後至周五判刑,並命令被告須向其受僱公司歸還近38萬元。 47歲被告受僱於創基工程公司,是2013年屯門友愛邨商場翻新項目的監督,案情指他在一間電力工程報價約200萬元後,要求對方誇大至近300萬元以換取回佣。 創基最後決定另聘報價235萬元的分判商,亦與被告協定約35萬元回佣;該公司最後分13期向被告支付了約近30萬元非法回佣。 2014年被告邀請另一間電機工程公司,就電線系統翻修工程報價,將報價由37萬元誇大至47萬元,要求對方將餘款交出,被告分3次收款18萬元,當中8萬元是非法回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