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警員與兒子13歲女同學性交 判監3年8個月

被告黃偉洪。

加入警隊近20年、隸屬天水圍警署的已婚39歲男警員,去年1月至3月間,在天水圍嘉湖山莊某單位內,非禮兒子的13歲女同學及與她性交,並將沾有女童流血的紙巾藏在警署儲物櫃。被告黃偉洪早前承認非禮及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共3罪,今在高院被判監3年8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女童母親因被告是警員而信任他,允許女兒到他家中溫習。惟被告濫用女童母親的誠信,明知自己行為違反道德及觸犯法律,仍利用女童的天真無邪。被告在太太產後抑鬱及入住醫院接受治療時奪去女童貞操,更將染血紙巾如戰利品收藏在警署儲物櫃中,辯稱自己珍惜女童才收藏紙巾。法官指若他珍惜女童,便不會在她仍是小孩時奪走其貞操及不戴避孕套性交,直斥被告行為令家人及警隊蒙羞。 法庭記者:廖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