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因應樓價 改以階級計算 重建租戶特惠金 兩人家庭可獲18萬

【星島日報報道】市建局宣布因應樓價多年升幅,即日起修改及增加於○二年制定的租戶特惠金計算方式及金額,由之前劃一為應課差餉租值的三點五倍,改以階級計算,倍數隨差餉數目增加而遞減。最低金額亦會由一人及家庭租戶的七萬元及八萬元,增加至十六萬元及十八萬元,加逾一點三倍;而被逼遷的租戶亦可選擇按此模式獲特惠金或營商特惠津貼。 記者:鄧俊豐 歐志軍 由○二年起,在市建局重建範圍內的住宅租戶,如在凍結人口調查前已在有關物業內居住而沒有其他居所,可劃一獲相等於應課差餉租值三點五倍的特惠金,而一人租戶最低金額可獲七萬元,二人以上家庭則最少可得到八萬元。此外,如在市建局收購前被業主逼遷的租戶,則可在「住宅租客體恤援助計畫」獲應課差餉租值三倍的金額,或如合乎公屋資格的話,安置上樓。 市建局總監察(收購及遷置)黃偉權昨日宣布,因應自○二年後,樓市累積了近一點三倍的租金升幅,因此為協助特別是居於 房及板間房的租客改善居住環境,決定作出優化。新政策下,特惠金會以一個遞減的乘數階級計算。他解釋在應課差餉租值首一萬元,特惠金會以九倍計算,而之後每一個一萬元的階級,特惠金的倍數會逐步下調至八倍、七倍等,如此類推。令新的特惠金最低金額會由七萬元及八萬元,增加近一點三倍至十六萬及十八萬元。(見表) 合資格租客可望上樓 此外,新措施中,如有住宅租客在市建局正式收購物業前被業主逼遷,也會得到相同援助。而這批租戶以往如合乎公屋資格,可選擇等待安置上樓代替領取援助,如不符公屋資格者,亦可選擇不要援助,入住市建局的市區安置大廈。 非住宅租戶的營商特惠津貼亦會增加,以反映相關差餉升幅,由七萬至五十萬元,提高至十一萬至七十萬元,視乎連續使用有關商鋪營業的年期。同時以往不會獲津貼的被逼遷非住宅租戶,都可得到營商特惠津貼。 黃承認新措施會增加市建局的財務承擔,但指已進行有關評估,認為足可應付目前已開展項目。而由於大部分租戶都可獲公屋編配,安置大廈的單位亦可應付新的需求。此外,市建局昨亦增加「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畫」 及「強制驗樓資助計畫」 的申請資格上限。 身兼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的市建局非執行董事麥美娟表示,市建局是次提高特惠津貼的用意很單純,希望可以協助基層家庭解決尋覓居所的問題。 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