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買電視後無回收舊機 永旺百貨被罰1200元

【on.cc東網專訊】「四電一腦」生產者責任計劃的相關條文去年8月實施後,再有電器銷售商違例被檢控。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在售賣電視機時,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今日(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200港元。

環境保護署發言人表示,早前接獲投訴,指永旺在售賣電視機後,未有提供法定免費除舊服務。署方職員到店舖調查時,發現永旺職員在售賣電視機時,向顧客訛稱他們須自行聯絡回收商回收舊電視機。另外,永旺職員沒有告知顧客銷售商須安排法定除舊服務的責任及有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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