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打擊「炒場」下月起增設「不取場」違規紀錄

康文署下月1日起推出新措施,打擊租用康體設施的懷疑「炒場」情況。 新措施下,如果租用人預計未能如期使用已租訂的收費設施,必須至少於用場前一天取消,騰出的段節會在翌日凌晨1時於康文署網頁公布,並在同日上午7時半起經「康體通」供市民先到先得重新預訂。 如果租用人未能及時完成取消租訂程序而最後沒有如期使用設施,會被視作一次「不取場」違規紀錄,如果連續30天期間累積兩次違規紀錄,會在第二次不取場日期當天起計的第3天起,禁止預訂收費康體設施90天。 署方解釋,現時容許非租用人以俗稱「執雞」的方式,在同日被取消預訂的空置時段,免費使用場地設施。針對租用人可能濫用「執雞」安排,故意於用場當日才取消預訂,從而進行懷疑的「炒場」活動,設立「不取場」違規紀錄的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