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450場地未按法例存圖則 控煙酒辦暫停執法

康文署證實,有450個公眾遊樂場地,並未按法例要求,在土地註冊處存放圖則,令違例吸煙等相關執法行動需要暫停。未存放圖則的地點包括鰂魚涌公園、吐露港花園,及荔枝角公園部分地方。署方會同相關部門加快處理,目標在3個月內完成所需程序。 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附表4,全港有1700個公眾遊樂場地,當中有450個,康文署都無按法例要求,向土地註冊處存放圖則。康文署解釋,是否必須存放圖則,法例中英文版本有不同說法,經徵詢法律意見後,為避免執法疑點,決定暫時不會在未存放圖則的場地,執行4項條例,包括《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遊樂場地規例》同《泳灘規例》,意味在有關地方吸煙、擺賣等,都暫時不能提出票控。 過去5年,康文署在有關場地作出的檢控,包括 29宗吸煙定額罰款、以及11宗傳票檢控,涉及在公園騎單車及在公園內移去植物等,署方說,如市民有疑問,可按既定的法律程序向相關部門查詢。 控煙酒辦表示,去年8月已經接獲康文署通知,指由於一個公眾遊樂場地未完成存放圖則,暫停在該處執法,之後署方再通知控煙酒辦,其他未完成存放圖則的場地亦要暫停執法,如市民對定額罰款不服,可按法律程序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