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之家墮樓案死因裁判官提醒勿因證人情緒影響衡量

一名14歲患有自閉症及中度智障的男童,5年前在葵涌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墮樓身亡,死因庭今日開始引導陪審團。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向5人組成的陪審團表示,在考慮是否接納證人證供時,不要因證人作供時的情緒作出衡量,這只是其中一個考慮因素,即使是誠實的證人,亦有機會弄錯事實。 裁判官指出,事件發生在5年前,如果非專業及受過訓練的證人,對事件有遺忘是可以預計及接納,但對於一些重要事項,遺忘機會較細。死者媽媽本身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在考慮她的證供時,陪審團要知道她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