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三人包括戴耀廷 涉非法招致立法會選舉開支

廉署落案起訴戴耀廷、葉劍青及石守正,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非法招致選舉開支。(港台圖片)

廉署落案起訴戴耀廷、葉劍青及石守正,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非法招致選舉開支。控罪指,3人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在兩份報章刊登廣告,招致選舉開支合共超過25萬元。3人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指有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而展開調查,3名被告同樣被控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名。控罪指戴耀廷、葉劍青及石守正,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在2016年9月4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作出非法行為,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招致選舉開支共25萬3千元,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6個廣告。

廉署指,戴耀廷在選舉前分別透過電台節目、記者會及社交媒體向選民介紹一項投票計劃,目標是透過招募選民根據該計劃提供的建議投票予某些候選人,以達致過半數當選議員均來自某特定群組。宣傳計劃的廣告,分別在2016年8月9日、9月2日及4日刊登於《明報》及《蘋果日報》。

廉署調查發現,雞蛋同盟就三個刊登於《明報》的廣告支付了超過13萬元,並就另外3個登於《蘋果日報》的廣告支付了12萬元。葉劍青及石守正同為雞蛋同盟董事及該公司銀行帳戶的授權簽署人。廉署說,選舉事務處在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