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文具公司前職員 涉意圖詐騙令公司蒙受不利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文具貿易公司前市場推廣主任,指他涉嫌意圖詐騙,誘使該公司向另一間貿易公司支付逾860萬元,有關的貿易公司實際是由被告的父親及妻子持有。 37歲被告張自強被控一項欺詐罪名,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案發時任職南康市場推廣主任,南康自2009年起,向一間內地電子公司採購碎紙機及過膠機,被告負責訂貨及安排支付貨款。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0年至2015年期間,沒有披露他的家庭成員在一間貿易公司的權益,虛假地表示該貿易公司是有關電子公司在香港設立的一間公司,意圖詐騙而誘使南康向貿易公司,支付逾860萬元,導致該貿易公司獲得利益或南康蒙受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