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創興家族成員涉違投資協議 遭入稟追討逾6000萬

廖創興銀行家族第三代成員「車位大王」廖偉麟。

星島日報報道】廖創興銀行家族第三代成員「車位大王」廖偉麟,日前被上市公司樺欣控股有限公司主席蔡敬庭入稟高院追討債項。蔡指兩人於去年4月8日達成投資協議,廖由去年4月至今年1月共欠款6000萬港元,蔡發律師信追討多次不果,故日前入稟高院向廖追討逾6000萬港元。 原告蔡敬庭,被告廖偉麟。入稟狀指,投資協議指廖偉麟拖欠原告4300多萬,而廖偉麟可以300萬作為電影「The Game Master II」的投資製作費,廖須每年兩次分期支付每月1.25厘的利息,也需要支付延遲還款利息,如果廖在100天內未能還款,廖便需要立即還清全數。原告指廖沒有依期還款,故入稟向廖追討債項。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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