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6月起實施新例 加強懲戒有失信行為人士或機構

廣東省6月1日起實施《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加強懲戒有失信行為的人士或機構,包括會被列入重點監管對象、限制享受政府優惠政策。 有廣東維權人士表示,自己近年再買不到高鐵車票及飛機票,認為影響人身自由。但亦有港人間接受惠於這套制度,追回數十萬元的欠租,亦增加對內地制度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