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條例修訂附表 無線電通訊站及空調支架等可續用

立法會通過決議案,修訂《建築物條例》附表,修訂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下檢核計劃的涵蓋範圍,容許多11項小型建築,例如支撐無線電通訊站、空調的構築物或金屬支架等,可繼續使用。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說,容許在制度設立前落成、技術上違例但風險相對較低的小型建築設施,經檢核計劃由訂明專業人士或註冊承建商檢查及核證安全後,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