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劍虹申請保釋被拒 法官頒布書面判詞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及《蘋果日報》5名前高層及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張劍虹上星期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法官李素蘭今早頒布書面判詞指出,控方指張劍虹身為《壹傳媒》高層有權授權、指導、監督他人撰寫及發表涉嫌違法的文章及影片,雖然他已辭去香港《壹傳媒》的所有職務,但仍是台灣《壹傳媒》相關公司的董事,認為他仍有風險和能力,秘密地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判詞中提到,張劍虹自2018年成為涉案三間公司的董事,亦成為《壹傳媒》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負責監督香港及台灣《壹傳媒》報章雜誌,在各個《壹傳媒》關連公司擔任要職,正是為串謀其他被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判詞又指,他積極參與制定《蘋果日報》的編輯方針,監督報章的日常業務,授權或指示發佈涉嫌違法資料,監督報章及網上版的中文社論文章,支持涉案的串謀活動,令外國立法對中國及香港作出制裁及其他敵對活動。 申請方提出,控方的指控只是基於張劍虹是《壹傳媒》高層,而香港《蘋果日報》及《壹週刊》已永久停止運營,所以他無可能再透過《壹傳媒》或《蘋果日報》實施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法官考慮雙方陳詞後,拒絕張劍虹的保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