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鈞︰年中前訂本地體育界仲裁規則 下半年開展先導計劃
施政報告提出研究設立「體育爭議解決制度」,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表示,未來數月會物色一間合適的仲裁機構,並在年中前訂立一套本地體育界適用的仲裁規則,下半年正式開展為期兩至三年的先導計劃。 張國鈞在一個電視節目表示,體育仲裁主要涉及兩方面,包括商業性質的球賽贊助、轉播權、票務或球星合約等爭議,以及體育總會的管治,但仲裁與法庭不同,屬自願參與的機制,當局會極力鼓勵體育總會加入仲裁條款,但不會強迫。 張國鈞說,希望揀選具備豐富經驗、與體育界有密切聯繫的仲裁機構,在先導計劃階段,政府亦會資助部分仲裁費用,收費會比較便宜,希望藉此帶起示範作用,以及協助累積經驗。 另外,張國鈞表示,地緣政治令香港招聘海外法官時面對挑戰,但重申香港法治依然非常穩固,他引述香港美國商會的調查顯示,美商對香港法治的信心有所增加,社會都應該有信心、有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