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婉婷稱播放電影不違當初協定 有不同理解故需再討論

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導演張婉婷表示,由於影片近日所引起的風雨,決定明日起暫停公開放映,再釐清事件。她又說身為導演,她責無旁貸,對當中的誤解或做得不好之處,她要負責任,並向影片團隊、工作人員、學生等道歉。 張婉婷強調,今次爭議可能存在誤解,片中女生在拍攝前已簽署同意書,當中說明將來或可在戲院播放,同時為學校籌款,她認為並無違反當初協定,但由於大家有不同理解,因此需要坐下再討論。 對於其中一名女生阿聆的自白,表示由始至終都不同意紀錄片以任何形式進行公開放映,又批評製作團隊及校方未有尊重其意願。張婉婷說,阿聆答應可做包場及在電影節中放映,觀眾的反應良好,認為片中女生勇敢可愛,對學校感到正面,因此校方衡量各方因素後,同意公映。張婉婷說,以她理解阿聆同意公映,對她的自白感到驚訝。 另外,對於本港單車運動員李慧詩在社交網站表示,拍攝時張婉婷未告知她訪問將用作紀錄片,感到氣在心頭。張婉婷說,拍攝前有相關人員協助處理,攝製隊亦有表達是拍攝紀錄片,由於片中一名女生是單車運動員,因此希望李慧詩講些鼓勵說話,但可能李慧詩誤以為是新聞組,張婉婷形容當中可能存在「甩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