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宗冀勞資雙方互諒互讓就取消強積金對沖達成共識

行政會議召開特別會議,通過政府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劃線」方案。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示,是根據施政報告中案,將定出一個生效日期,開始實施取消對沖,長服金及遣散費同時一次過取消對沖,並非分階段,但不設追溯期。 張建宗說,需要在僱主的承受能力及僱員的權益之間,取得最佳平衡,過程中設有10年過渡期,有足夠時間給予僱主適應,開始儲錢撥備,日後如何應付對沖。 他又說,在這段過渡期間,政府有補貼,預計有79億元補貼給僱主,但僱員在對沖取消後,已經即時可以得益。 張建宗說,勞工界可能會誤會,為何要將長服金及遣散費的比例,由3分2計算方法減到2分1。 他解釋現時在長服金及遣散費,僱主的計算是以僱員年資乘以最後一個月工資的3分2計算,政府建議微調至2分1,目的是反映長服金及遣散費部分與強積金重疊的情況出現,希望在互諒互讓情況下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