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霖任代言獲酬480萬 前經理人涉私吞92萬酬金

張智霖(左圖);前經理人、被告梁雅詩(右一)

【星島日報報道】蕭定一旗下中國3D數碼娛樂有限公司前總經理兼藝人張智霖經理人梁雅詩,涉嫌於2014年詐騙永霸投資有限公司,向公司訛稱張智霖在Ogawa、Reebok、P&G三份廣告及代言人費用只有568萬元,令公司實際收益比應得金額少約140萬元。當中OGAWA出酬480萬元聘請張智霖擔任其品牌按摩椅星馬港三地代言人,被告把合約酬金改為388萬元,從中私吞92萬元。惟事件被揭發後被告即向蕭定一及張智霖以Whatsapp短訊形式道歉,並透過張智霖向公司歸還92萬元,亦在旁證下於短訊影印本簽署作實。 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43歲被告否認三項控罪,繼續獲准以$5000保釋外出候訊,案件押後至明天再續,以待控辯雙方準備承認事實,而蕭定一將於明天出庭作供,而張智霖則將於下周出庭作供。 控方開案陳詞中指蕭定一為本地娛樂公司永霸投資有限公司的持有人,而張智霖為其公司旗下藝人。本地合約交易的金錢是直接轉帳到永霸的公司戶口,而海外的客戶則會透過43歲被告梁雅詩先收款後再交付給永霸。Ogawa 在2014年邀請張智霖作為其香港、新加坡及馬來西亞三地的代言人,合約中訂明合約金額為480萬元,而永霸投資有限公司收到一份虛假的合約並只收到388萬元,此舉令永霸認為388萬元為合約的全卜部付款。 事實在Ogawa代表向永霸提供真實而且合約金額為480萬元的合約後被揭發。蕭定一於2014年9月15日與被告對峙,被告承認她把支票列為另一不相關的內地工作報酬,從中私吞了約100萬元。被告在當晚以Whatsapp通訊形式向蕭定一及張智霖致歉,並承諾會歸還所得款項。被告於9月18日在旁人作證並簽名作實下透過張智霖歸還92萬元予永霸。 在同年P&G代言人的真實合約中,張智霖實際以200萬元簽約作為P&G的品牌代言人,而被告在P&G付款160萬元後,通知P&G代表餘下未付的40萬元已被免除,故永霸實則只是收到160萬元。當事件被揭發後,永霸得知與P&G簽訂合約金額為200萬元,P&G代表其後亦根據合約,向永霸支付餘下40萬元的款項。 被告於2014年1月為張智霖接拍一組Adidas硬照廣告,Adidas代表於1月30日以支票形式付款30萬元作廣告報酬。但根據紀錄,永霸所收取的虛假發票只顯示金額為20萬元,被告亦在2月於其戶口中提取20萬元予永霸,並指此款項為張智霖在Adidas所獲得拍攝費用。事件被揭發後,永霸向Adidas代表查詢並獲得原有之發票副本,從而得知實際的拍攝費用為30萬元正。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法庭記者:劉曉曦、陸曉喬 建立時間:11:14 更新時間: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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