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霖前經理人侵吞酬勞判監2年 辯方呈女兒繪畫寫有「I Love You 」

梁雅詩(右)。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藝人張智霖前女經理人於2014年擅自改動張智霖3份廣告及代言人合約金額,從而侵吞及詐騙蕭定一旗下娛樂公司近百萬報酬,本月初被裁定3項欺詐罪罪名成立,今於區域法院被判監禁2年。 祁士偉法官指此案的欺詐手法與盜竊類近,全案牽涉金錢約130萬元,考慮到被告梁雅詩已於審訊前自願作了92萬元賠償,控方在檢控方面有所延遲,被告亦利用時間修讀護士高級文憑,任職護理員以服務社會。法官另亦考慮到辯方傅昶生大律師向法庭表示,被告現時5歲女兒身患被稱為兒科十大棘手疾病之首的川崎氏症,需要被告緊密的照顧,家傭及丈夫亦不比被告更勝任照顧女兒的職位,對女兒的人生造成大影響,但案件涉及龐大金額數目的詐騙,監禁是無可避免,即使女兒患病亦不是判以緩刑的因素,故最終以3年為量刑起點,考慮上述情況下扣減1年刑期,被告最終共被判囚兩年。 辯方亦指被告女兒在被告還押期間感到焦慮,丈夫向女兒謊稱被告出國培訓深造,女兒在今呈法庭的畫中寫道「Polly(被告洋名) I Love You 」,亦畫了一隻鳥兒,寓意媽媽早日由鳥兒帶回家。 44歲被告梁雅詩在犯人欄細聽辯方及法官講述其女兒的病情時,一直低頭啜泣,以紙巾擤鼻涕及拭淚。被判入獄時丈夫及到庭支持的家人均與被告哭別。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714 更新時間: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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