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指法庭一般不輕易接受司法覆核處理參選資格問題

有市民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在立法會補選香港島選區勝出的區諾軒參選資格。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涉及立法會選舉的質疑及參選資格,一般透過選舉呈請或立法會條例的機制去處理。 張達明說,根據過往案例,法庭一般不會輕易接受用司法覆核形式去處理有關問題,除非是非常特別的情況。他說,市民入稟後,首先要待法庭是否批准覆核,門檻是具有合理爭辯性。 他說,法庭會按需要決定是否加快處理,除非法院認為有迫切性而頒布禁制令,否則區諾軒仍可以按現行法例於下周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