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聞判感到不開心 認為3人均願意爭取社會公義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得悉法庭判刑後表示,心情不好、感到不開心,他認為三名年輕人都是有為、願意爭取社會公義,但需要面對數個月監禁,他不想見到這個情況。 張達明說,沒有跟進審訊程序,也沒有看過判詞,難以評論他們的行為是否合法,判刑是否過重,或者評論上訴成功的機會。 張達明說,他們可以在28日內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程序上也可以向單一法官,申請保釋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