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投票不應假手於人

■張達明表示,加入理事會後希望推廣法律公益服務。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夥拍有「人權律師」之稱的林洋鋐,首次參選律師會理事,賽前原被看好齊齊當選,但最終張達明以最低票當選,林洋鋐更排尾二無緣入局。張達明在選前不主動向會員取授權票,希望會員親身到場或郵寄選票以表達真正意願,最終他只得一百三十多張授權票,比三名當選新人的逾一千四百多張,可謂差天共地。 張達明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今次授權票數目較去年多三倍,情況特別,他認為授權票未必能反映選民的真實意願,而且選民可透過親身投票或郵寄票表態,「為何仍要用授權票?(投票)不應假手於人,而是鍾意邊個就投邊個。」 對於何君堯指,律師行老闆向員工收授權票做法正常,因老闆有權向下屬發出「order」,張達明認為何的說法「極之有問題」,指律師參與理事會選舉投票,無理由與工作扯上關係,批評對方的說法違背選舉真正選擇的意義。 至於是否要改變制度,張達明稱暫未有想法,但他指部分團體如會計師公會,以前曾實行授權票制度,之後亦取消,認為即使授權票在《公司法》存在,亦不代表不可取消。 律師會下周二舉行改選後首次理事會,張達明稱仍有很多事情需要學習,加入理事會後希望推廣法律公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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