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記者專訪陳浩天不排除被視為「給予援助」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宣布,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即日生效。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政府今次的做法史無前例,現時難以評估政府會否將「紅線」拉濶至主張「自決」也要取締,要拭目以待。 張達明指出,根據《社團條例》20條,禁止任何人對非法社團提供金錢和給予其他援助,在社交網站按「讚」,或記者普通採訪,也不應被視為「給予其他援助」。不過他同時指出,如果記者專訪陳浩天,談及香港民族黨的主張,不能完全排除被指「給予援助」的風險,可能要交由法庭詮釋,擔心會收窄香港的言論自由空間。 張達明說,今次決定不會禁止非法社團的成員以個人身分發表達見及行為,亦未不能禁止陳浩天創立或加入其他團體,但如果有關組織的本質與香港民族黨無異,一旦被告上法庭,可能有機會被指「掛羊頭賣狗肉」,被視作有問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