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接管黃馮律師行 高院不受理合夥人司法覆核

【on.cc東網專訊】香港律師會去年以涉嫌違反《律師帳目規則》為理由接管的黃馮律師行(下稱「黃馮」),令到大批等候進行物業交易的客戶成為苦主,黃馮其中一名合夥人伍永雄其後向律師會提出多項建議,要求透過其他方案處理事件,但都被拒絕。伍遂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律師會的接管決定和重新考慮他的方案。高院今天(19日)判伍敗訴,並下令伍支付訟費給律師會。

法官指,申請人伍永雄如果想律師會撤回接管令,他須引用《法律執業者條例》的機制,在收到通知的8天內向高院原訟庭申請要求撤回該接管令,因此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法官表示,他明白到事件使黃馮個別客戶買賣物業交易受阻,他們想立即完成交易或取回金錢,並覺得遭律師會阻撓,但律師會也要平衡整體客戶、進行恰當調查和規管等更大的公眾利益。如果法庭接獲申請,要求解凍部分資金給該些客戶,法庭將會在這方面提供協助。

黃馮一名前文員涉嫌於2019年使用空頭支票盜取客戶約610萬港元,律師會於2020年6月調查「黃馮」的帳目,懷疑共約2,308萬港元的客戶款項被虧空,並於2020年11月指黃馮涉嫌違反《律師帳目規則》,要「黃馮」補回款項並呈交報告解釋。

黃馮其後向律師會解釋,事件只是公司電腦系統出錯和員工手民之誤,否認有虧空客戶款項,其後已將款項補回。惟律師會於2020年12月決定接管黃馮。伍曾向律師會解釋,該前文員盜款事件與上述的2,308萬港元缺款無關,受影響客戶亦已獲賠償,並作出多項建議,以免黃馮被接管,惟均被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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