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會長彭韻僖:憲法在香港有效 具最高法律效力

對於警方建議保安局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表示,要了解情況才可以回應,至於港獨言論是否違反社團條例,她需要視乎執行條例是考慮甚麼因素,權力是否適當地運用。 被問是否認同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所指,凡是《基本法》沒規定的,國家《憲法》的有關規定就自動適用香港,彭韻僖指,國家《憲法》是國家法律的根與本,當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基本法》的法律依歸是中國《憲法》,因此《憲法》在香港是有效,單一國家只有單一憲法。 她以英文回答問題時指,根據《基本法》,除了附件三外,全國性法律不能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用,但中國《憲法》並非只是全國性法律,而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但她其後指,在香港要應用《基本法》或解釋法律,所以在新憲制機制下,香港的法律依歸是《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