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不覆核馮敬恩案 張達明稱符大眾期望

港大前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衝擊校委會會議的案件,兩人上星期四被判處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一個星期後,決定不就兩人的判刑提出覆核。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兼港大校委會成員張達明歡迎律政司決定,估計是基於兩人的控罪只涉及個人行為,沒有廣泛性及普遍性,他認為不覆核的決定符合大眾期望。 被問到政府會否特意選擇在佔領行動3周年公布決定以釋出善意,張達明說,難以揣測,認為律政司若有決定,應會盡快公布,以免被告承受不必要的心理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