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成功覆核 區諾軒襲警案改判囚9星期

區諾軒去年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早前被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改判囚9星期。(港台圖片)

涉及民主派初選案,正被還押的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去年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早前被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申請覆核刑期,高等法院聽取雙方陳詞後,改判區諾軒即時監禁9星期。

首席法官潘兆初表示,原審裁判官原則有錯,判處社會服務令明顯過輕,他認為必須保護正常執行職務的警員,考慮到案件的嚴重性、犯案處境及手法,即使被告有良好背景,都必須判處即時監禁。

區諾軒聽到判決後,向公眾席高呼不要灰心、希望在明天。

代表區諾軒的資深大律師陳詞時表示,區諾軒當時站在警方防線前是想保護示威者,提到現場曾聽到呼叫「有人跌倒」、「人踩人」等,所以區諾軒要求與警方對話及暫停推進。律政司一方反駁,現場片段顯示的時序並不支持有關說法,指片段清楚顯示事件的前因後果,當時在未有人高呼「人踩人 」等,區諾軒已經要求警方停止行動,並嘗試用「大聲公」阻擋警方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