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稱公開要求釋放47人損法治 企圖干涉香港事務

律政司回應有意見要求撤銷47人被控以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表示任何人都不應干涉嚴格按照法律進行的獨立檢控決定。 律政司透過新聞稿重申,檢控決定是根據所有可接納的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進行客觀分析後而作出,不涉及任何政治考慮。 現時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公開要求立即釋放被告會被視為不尊重香港的司法及法律制度,有損法治之餘,亦會被認為企圖干預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由於案件的司法程序尚在進行中,律政司不適宜對案件作進一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