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覆核成功 18歲男生改判羈押勞教中心

【Now新聞台】一名18歲男學生去年元旦遊行向警方水炮車擲磚等,被判18個月感化令。律政司上訴覆核刑期成功,法庭改判被告勞教中心羈押。

被告由囚車押抵高等法院。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希望法庭判處入更生中心約四個月,至九月可以繼續大專課程,上訴庭三名法官考慮被告的更生計劃、案件嚴重性、更新中心及勞教中心等報告後,判被告須羈押於勞教中心,刑期稍後公布。

法庭認為高等學院有別於中學,有彈性讓被告向學校申請延遲入學,又指判處勞教中心可成為誘因,讓被告在中心內表現更好,爭取盡早釋放。

被告早前承認刑事毀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被判18個月感化令,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建議改判拘禁式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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