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明曾提修法:貪污犯須「繳回犯罪所得」、「服滿刑期」才能假釋

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廖國棟、民進黨籍蘇震清、民進黨前立委陳唐山、時代力量主席徐永明,涉嫌在SOGO經營權中收受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賄絡。時代力量發生明表示本案嚴重影響本黨之聲譽,前主席徐永明目前仍在聲押中,本會將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審查庭決定後,盡速做進一步之處理。如法院審理後裁定交保,將請其立即到會說明,進行後續處置;若法院裁定羈押,本會將速予停權處分。

時力黨秘書長陳志明今在臉書「時代力量全國黨員社團」中發文解釋,時力在2018年選後就發生一次發不出薪水的財務危機,「永明這次會被捲入此案,也是因為黨發不出薪水,所以去借錢來發。」

李來希看到貼文後在臉書痛批,「這個黨上上下下沆瀣一氣,還在硬拗,不知悔改,真是不要臉!把貪污行為硬拗成借錢發員工薪水,我就不相信年輕人這麼無知這麼好騙?實在無言!」李來希砲轟,「難不成是『髒錢』讓時代產生力量,還是因為『無知』造就了時代力量?」

回顧徐永明2019年12月17日在臉書PO文痛批國民黨反對「監獄行刑法修正案」,怒嗆「不是要貪污犯關到死嗎」?徐永明當時表示,時代力量去年五月就提出監獄行刑法修正案,要求貪污犯須「繳回犯罪所得」並且「服滿一定刑期」才能申請假釋。

如今被網友挖出來大酸,「贊成政治人物貪汙者關到死」、「雖然權勢是一頭固執的熊,可是金子卻可以拖著它的鼻子走。—莎士比亞。質詢台咄咄逼人,潛台詞是錢呢!」、「陳千金說 :民盡黨那個沒拿我爸的錢 。 柯P說:小英身邊的人都在貪污 。」、「昨是今非,兩套標準的大綠,小綠說話一向是打臉自己,否定自己,Google太好用,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劉奕/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