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州法官裁定美國全國步槍協會不能以破產為由遷移業務

美國得州一名聯邦法官,裁定美國全國步槍協會,不能以破產重組為理由,將主要業務從紐約州遷移到得州,從而逃避在紐約州面臨的訴訟。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法庭信納協會提出破產呈請的原因,不似是傳統破產案件中,債務人面臨財務困難,或無法滿足法庭裁決的要求,而更像是透過破產程序,試圖在訴訟當中尋求優勢,或避免遭受規管。 紐約州總檢察長去年8月對美國全國步槍協會提出起訴,指控協會財務管理不善,要求解散,若法庭裁定指控成立,協會的財產有機會被扣押。協會曾經形容紐約州當局的做法無根據,而且是有預謀的攻擊。 在美國,全國步槍協會是支持擁有槍械的主要團體,在政界有重大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