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領事館證實兩港人獲庇護 與港府移交罪類不包括暴動

黃台仰和李東昇,據報去年獲德國給予難民庇護。金融時報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旺角暴動案棄保潛逃的本土民主前線黃台仰和李東昇,據報去年獲德國給予難民庇護。德國駐港總領事館確認,有兩名香港人獲批難民庇護,正身處德國,但不會提供個別個案的資料,當地聯邦入境及難民署會不受政治影響,獨立審視每宗申請個案。 根據香港跟德國2009年簽訂的移交逃犯協議,共有46項雙方同意移交的罪類,包括謀殺、傷人等,不包括暴動罪。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港府可嘗試循根據最後一項「根據雙方法律,可准予移交的任何其他罪行」,提出移交要求。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則表示,今次修訂《逃犯條例》的罪行範圍並不涵蓋棄保潛逃,警方會循不同途徑追緝在逃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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