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雲山食肆非法擴展營業 持牌人判囚獲緩

【on.cc東網專訊】慈雲山慈華里的食肆持牌人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昨日(1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14天,緩刑18個月。食環署表示,執法人員早前發現1間位於慈雲山慈華里的食肆非法擴展營業範圍,遂分別於4月21日及6月18日採取行動,向該食肆持牌人提出檢控。

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任何持牌人除非獲得食環署署長書面准許,否則不得在其牌照批准的圖則所劃定的食物業處所的範圍以外的任何地方經營食物業,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港元及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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