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仔外婆獲通知今被起訴

涉嫌協助肖友懷(右)非法居港的外婆周紹璇(左),今天將被落案起訴,她昨日在深圳劏房表示感到無奈。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十二歲汕頭男童懷仔非法在港居住九年事件,引來社會爭議和本土派狙擊後,原名肖友懷的懷仔今年六月四日自願遣返內地,外婆周紹璇則因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在港逾期逗留」被捕,獲准保釋候查,其後多番前往入境處報到,但今天將有新發展。 一直在深圳陪伴懷仔的周婆婆表示,入境處人員昨來電稱將於今天正式落案起訴她,提醒她可預先安排律師,今晨抵達九龍灣入境處了解控罪,又着他安排他人照顧懷仔,「很突然,不知怎算!」周婆婆冷靜下來後,安排老伴前往深圳劏房照顧懷仔,又因擔心愛孫受刺激,昨以辦事為由獨自返港,前往律師樓諮詢法律意見。 周婆婆慨歎,由於懷仔遭父母拋棄,沒法下才被逼犯法,將懷仔帶往香港居住,沒想到事件曝光後,不但未能為他爭取居港權,反令她惹上官非,現只望法外有情,可獲輕判,「很後悔公開了事件!」 據了解,入境處一向秉公按法處理每宗案件,不會受任何輿論壓力,以免在社會上傳達錯誤訊息,以為有其他因素可影響執法,而該案因調查需時,因此今天才起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據一般判例,被告需即時入獄,較多人被判監數個月。 陸指出,如周婆婆認罪,可以無人照顧懷仔、為了團聚及不知罪行嚴重性來求情,另年紀大、體弱多病、犯案未有謀私利等,也可作為要求輕判理由,如獲法庭接納,可獲減刑或被判緩刑。他補充,周婆婆可能也涉及發假誓、使用假文件等,不過入境處一般會一併處理,不另作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