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ADHD(三):暴躁,其實是衝動

承接上兩期,ADHD還有第三類病徵衝動。患者遇到不如意事便發怒,常常被誤會是性格暴躁,自我中心,還經常打斷別人談話,其實他只是控制不了內心的衝動,不加思索地將想法和情緒表現出來。他們做事欠缺條理,自制能力弱,常常作出魯莽行為。亂花金錢是平常事,看到喜愛的衣服便想也不想便買下來,常常透支信用咭,欠債累累。更嚴重者會魯莽超速駕駛,為取回自以為是的‘公義’而追逐胡亂切線的車輛,釀成交通意外。這些衝動行為破壞他們的人際關係,患者也容易沉迷酒精,令他們的人際關係進一步惡化。

藥物有刺激,也有非刺激

傳統的刺激劑並不適合所有患者服用,特別是同時患了癲癇症和焦慮症的病人。當刺激劑不適合時,可考慮使用非刺激中樞神經藥物。與傳統刺激劑不同,非刺激中樞神經藥物在服用數週後才奏效。然而只要耐心等待,ADHD的徵狀也同樣會改善。

心理治療,雙管齊下

配合行為治療,效果更加理想。平時只帶剛足夠的金錢外出,不帶信用咭,或主動將信用咭的限額降低,防止衝動而買下不需要的物件。在智能電話記下每天重要的事情並設立提醒裝置,預防失約。學習靜觀,抽空思想,放鬆身體,單純觀察當下自己的心理狀態,放慢呼吸,讓心境絲絲然平靜下來。在空閒時重覆以上練習,不但可及早察覺衝動的想法,從而阻止轉變為衝動的行為,更可加強專注力,對ADHD的各類徵狀也有幫助。

最重要是正面面對ADHD,逃避只會耽誤問題,積極處理方能好好正常生活。

香港精神科醫學院
精神科專科醫生 鄭志樂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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