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本月中投訴警察課收到813宗與反修例相關投訴

截至本月中投訴警察課收到813宗與反修例相關投訴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書面回覆立法會時表示,截至10月14日,投訴警察課收到813宗與反修例相關公眾活動的投訴。投訴警察課已成立一隊特別隊伍專責處理,有關成員沒有參與有關公眾活動的執勤工作。 他又表示,政府從來沒有為6月12日在金鐘一帶的事作「暴動」的定性,警務處處長只是用「暴動」來形容當時在立法會示威區那些以自製武器攻擊警務人員的行為。 李家超說,6月12日在金鐘的示威活動,有人以暴力衝擊警方防線,襲擊警察,現場的指揮官按專業判斷,決定使用所需武力驅散人群,並使用適當裝備,包括警棍、胡椒噴劑、催淚水劑、布袋彈、橡膠彈和催淚煙等,也是低殺傷力的武器,強調行動經過警方的評估風險,要確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 提問的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指出,6月10日至12日,有記者在金鐘一帶採訪期間被警務人員截查和粗暴驅趕,以致採訪工作受到妨礙。李家超表示,投訴警察課已接獲收27宗由記者協會轉介的投訴,完成調查後會向監警會交報告,不會評論個別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