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指佔領行動冀引起人心中自我犧牲及平和

佔領行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九人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等罪的案件續審,戴耀廷在犯人欄內作結案陳詞。 戴耀廷表示,他與陳健民及朱耀明發起佔領行動時,是希望引起人心中的自我犧牲及平和,而非激發起憤怒及仇恨。 他又說,佔領行動的指導原則是「非暴力」,而佔領行動是公民抗命的最後一步,示威者會等候警察拘捕,不作反抗,計劃及希望達到的佔領程度是合乎比例,相信所造成的阻礙是合理。 戴耀廷指出,公民抗命目的是要引起公眾關注社會的不公義,若進行公民抗命,是不可能有意圖造成不合理阻礙,否則與公民抗命背道而馳,即使最後因為其行動造成的阻礙超出他的預期。 九名被告分別是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