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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案九人就妨擾罪上訴 戴耀廷被撤銷擔保須還柙等結果

【Now新聞台】上訴庭完成審理佔中案九人串謀公眾妨擾罪等罪成,就定罪及判刑的上訴擇日宣判,戴耀廷被撤銷擔保,須還柙等候上訴結果。

已服刑完畢的上訴人,包括陳健民、邵家臻獲豁免出席聆訊,他們到庭旁聽。戴耀廷涉及另一宗案件要還柙,則由囚車押送到高院應訊。

三名佔中發起人,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等總共9人,前年被裁定串謀與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他們就定罪提出上訴。被判監16個月的戴耀廷及判囚8個月的黃浩銘,同時就刑期提出上訴。

9人之中,只有戴耀廷未完成服刑,他在前年4月被判監,服刑近四個月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代表戴耀廷的大律師石書銘強調,示威是和平舉行,原審法官忽略了行動背後的原意,策劃佔領行動背後是為當時港人對普選的共同目標。

他認為法庭就此案的量刑起點和刑罰過重,對比至今發生的社會事件,法庭應該就和平示威與暴力示威,界定清晰的刑罰準則,他認為應減刑至戴耀廷已服刑的日子。

律政司署任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反駁,指戴耀廷在佔領行動期間,甚至審訊時都無顯示出悔意,批評各人以「愛與和平」包裝行動,等同以信念挾持社會安寧,對公眾發放危險信息。

他又指此案的刑罰具代表性,同意上訴庭重新檢視判刑,法庭若認為刑罰是過輕,亦可重新改判較重刑罰。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宣布撤銷戴耀廷擔保,再擇日宣判結果。

戴耀廷因為另一宗案件,即民主派初選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已審訊多日,在庭內,他多次在犯人欄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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