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稱若非警方封通道馬路不會被佔 催淚彈亦毋須放

佔領行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九人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等罪的案件續審,戴耀廷作結案陳詞時表示,若非警方在2014年9月28日封鎖通道,大部分示威人士均會進入示威區,馬路就不會被佔領,催淚彈亦沒有需要發放,認為警方要為示威區外造成的阻礙及其後發生的事負上責任。 他指,在警方放發87顆催淚彈及使用過度武力後,事情再不是發起人能控制,當時認為最重要的事是帶參與者平安回家,又指他們盡力用不同方法盡快結束佔領行動,包括促使學生與政府對話等。 他說,控方不恰當地以串謀及煽惑人煽惑的罪名起訴,認為是過度的,指出控方將他們的公開發言用於檢控,會將所有公民抗命扼殺於萌芽階段,擔心社會出現寒蟬效應。 戴耀廷又結尾時指出,如果說他們真是有罪,罪名就是在香港艱難時刻,仍敢於去散播希望。他表明不懼怕入獄,也不覺得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