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波疫情|房協員工須於2.24前接種一劑新冠疫苗方可上班

房協要求員工須於2月底前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方可上班。資料圖片
房協要求員工須於2月底前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方可上班。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再有公營機構宣布要求員工接種新冠疫苗方可上班。房協表示,為配合政府即將推行「疫苗氣泡」,房協員工由2月24日起必須完成接種首劑疫苗才可上班,而持有醫生書面證明因健康理由不宜接種疫苗的員工,則必須每七天進行檢測一次。

房協表示一直積極支持和配合政府防疫工作,包括為員工提供防疫裝備、加強辦公室的清潔及消毒,以及安排靈活上班和視像會議等。為鼓勵員工在健康情況適合下接種新冠疫苗,房協會為員工提供疫苗假期,而為配合政府即將推行「疫苗氣泡」員工由2月24日起,必須接種完首劑疫苗才可上班,持有醫生書面證明因健康理由不宜接種疫苗的員工,則必須每7天進行檢測一次。

除鼓勵員工盡早接種新冠疫苗,房協亦會在維持正常運作的前提下,為員工作出彈性上班、用餐及輪流在家工作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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