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擬向公屋富戶開刀 擁私樓必須遷走

房委會擬向公屋富戶開刀。

【星島日報報道】公屋供應長期落後需求,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將於下周一開會商討對策。消息指,房委會計畫向公屋「富戶」及寬敞戶等「開刀」,建議在港擁有私人物業的公屋租戶,不論資產入息水平如何,均必須遷離公屋。 截至今年6月底,共約有2.6萬個「富戶」,當中約2.28萬戶繳交倍半淨租金,約3100戶繳雙倍租金,另有約60戶需繳交市值租金。在2011/12至2015/16年間,房委會平均每年從「富戶」收回約230個單位。 據了解,房委會建議檢視現行的「雙軌制」,即家庭入息超逾公屋入息限額3倍,以及資產同時超逾限額84倍的住戶須遷離公屋,改為若公屋租戶入息或資產限額其中一項超出某個更高水平,如入息超額5倍或資產超額100倍,便須遷離公屋。而如果超出現時入息及資產水平,則只須繼續繳交有關的租金,毋須遷離公屋。 當局亦建議,如家庭入息超出限額3倍的住戶,房委會可考慮應要求他們即時申報資產,而無須等待下一次申報。另外,當局建議在港擁有私人物業的租戶,不論資產入息水平如何,均必須遷離公屋,令公屋資源可更公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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