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檢視流程冀提升維修設施效率 研優化監察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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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申訴專員公署早前的調查發現,房屋署處理公共屋邨遊樂場及健體設施的保養及維修,需時逾半年,認為做法不理想。就申訴專員公署報告提出有關改善公共屋邨的遊樂及健體設施保養和維修工作的建議,房委會發言人表示大致接受有關建議。

發言人說,公共屋邨的遊樂場或健體設施採用「原廠保養」的維修策略,以確保設施能夠由原廠代理商妥當維修,正檢視現有的工作流程和指引,務求提升保養和維修公共屋邨遊樂和健體設施的效率,及縮短日後維修時間。

現時,由屋邨人員發現設施損壞到發出檢查單,平均需時約5天。承辦商在接獲維修指示後,約可於一個月內完成簡單的維修工作;至於較為複雜或須特別訂製配件的個案,則需要較長時間以安排訂購物料、運送、地盤施工等工序。發言人強調,房屋署的合約經理會繼續密切監察承辦商的表現,並每季向房委會轄下的承辦商檢討小組委員會(建築保養工程)匯報。若工程延誤而承辦商沒有合理解釋,房委會便會按相關合約條款向承辦商收取違約金。發言人續指,現正積極研究優化現有監察系統,包括在電腦系統上記錄發現設施損毀及發出檢查單的時間,以加強對整體維修過程的監察,亦會研究其他採購方法和合約安排,以及要求代理商備存多些不同類型的設施零件或組件,以加快維修的速度。

至於改善公共屋邨遊樂及健體設施設計的建議,房委會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屋邨的人口結構變化、現有設施的使用狀況、環境限制和日後維修保養事宜等,然後決定下一步。發言人表示,在合適的位置更新或優化遊樂和健體設施時,亦必須小心考慮當邨居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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