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針面癱 賠唔足一成 施捨定同情

申索機制欠透明,勢打擊市民接種新冠疫苗的信心。
申索機制欠透明,勢打擊市民接種新冠疫苗的信心。

全城谷針之際,出現嚴重副作用的賠償機制卻不清不楚,追討過程隨時一殼眼淚,賠償金額之低,令人感到是「施捨同情」。有港人響應政府呼籲打新冠疫苗,完成接種由內地研發的第二針科興疫苗後3日出現面癱,情況持續逾8個月,身心受創之時接獲疫苗保障基金通知,其個案僅獲賠償10萬元,佔最高賠償額8%,更未有交代賠償理據。申索人質疑標準,表明不接受賠償,惟該筆賠償在未有簽署情況下,最終「夾硬」轉帳到其戶口。有病人權益組織認為事件反映申索機制不透明,或會打擊市民注射疫苗的信心。

接種疫苗後的市民可因應其副作用情況而申請疫苗保障基金。現年67歲的馮先生是退休人士,過往身體健康良好,他在今年2月26日及3月26日接種兩劑科興疫苗,第二針後3日、即3月29日起開始流眼水,翌日出現面癱、眼皮下垂、流鼻水以及臉歪等,肌肉不能自我控制,嚴重影響日常生活,他遂到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求診,其後自己向中醫求醫。

申索機制欠透明

馮先生5月底透過基金第三方行政管理人AXA安盛申索,一直有按要求繳交相關文件證明,最終在11月初獲安盛通知獲賠10萬元。出事至今逾8個月,馮現時右眼眼皮仍然下垂、臉歪,未能正常飲食,用飲管亦不能吸啜,嚴重影響生活。他不明白賠償標準,表明不會接受,但安盛仍然將賠償金額過戶,令他感「霸王硬上弓」。他坦言並非「錢嘅問題」,而是當局一直沒有跟進他的情況,賠償金額如「閉門造車」。

馮又指,當初是響應政府呼籲接種疫苗,又以為科興使用的技術較為傳統,會更安全,惟現時已感到後悔,家人因此不敢打針,自己亦不會打第3針,「我寧願畀10萬蚊你,還原番我個樣」。他坦言對此已感到心力交瘁,不想上訴再提交文件重啟程序,「市民唔夠同政府鬥」。

根據基金網頁,若申請人對保障金額的決定或金額不滿意,可以向安盛提出覆檢,並提交證明文件。馮指,安盛職員曾着他就此事提出覆檢,但他拒絕,認為所有文件已提交過,不用重複再做,否則只是浪費時間。

最高賠償額125萬

根據機制,倘接種疫苗後嚴重受傷或身故,基金會根據有關人士的年齡作補償,40歲以下人士最高保障額分別為250萬元(死亡)及300萬元(受傷);逾40歲以上者分別是200萬元(死亡)及250萬元(受傷)。若面癱持續26周或以上,保障額上限應為最高保障額的50%,即申索人最高可獲125萬元。而馮先生個案只獲賠償上限的8%。

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回覆時未提及病人的面癱周數及病情,只表示病人於3月30日因出現面部神經麻痹的症狀到急症室求診。醫生知悉病人曾於4日前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根據機制向衞生署呈報個案,評估後將病人轉介至相關專科。病人由3月31日及4月7日起,分別數次獲安排到該院眼科及耳鼻喉科專科門診覆診,經治療後情況逐漸好轉。病人於6月16日覆診後表示毋須耳鼻喉科的覆診安排,並會繼續在眼科專科門診覆診,院方會繼續跟進其情況。安盛未有就事件回應,僅着本報向食衞局查詢。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彭鴻昌指,有關事件反映賠償機制透明度不足,賠償基金理應清楚向病人解釋賠償的準則,例如「有甚麼賠或不賠」,就算病人期望就賠償金額上訴,亦可大概了解其考核準則。他指,至今接獲數宗涉及不獲批賠償的求助,而當局解釋往往僅指與接種疫苗無因果關係,他認為有需要改善機制,否則或影響公眾對接種疫苗的信心。

食衞局回覆指,如該嚴重異常事件持續並需較長時間接受醫治和跟進,申請人可向保障基金行政管理人提交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住院紀錄、醫療報告、醫療證明等)就保障金額提出覆檢要求。

記者黎忞、李浮南

6月:馮先生6月時臉歪情況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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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 VAC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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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馮先生臉歪的情況稍有改善,但仍未完全康復。(受訪者提供)
11月:馮先生臉歪的情況稍有改善,但仍未完全康復。(受訪者提供)
馮先生曾到東區醫院求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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