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房委誘按樓 借57萬還93萬

【晴報專訊】樓價高企,財務中介頻利誘公居屋欠債業主按樓還債,有人冒認房委出信威嚇收樓。其中有個案原欠款三十八萬遭騙抵押物業,債務滾大至九十三萬。 任廚師的Ken(化名),月入近二萬元,與母親聯名持有一未補地價公屋單位。惟因理財不善,欠下銀行及財務公司三十八萬元,每月需要償還約一萬三千元。去年十一月中,他接獲聲稱是銀行職員的來電,要求他一筆過還清債務,其後被轉介至一間中介公司,以集中還款、低息等游說協助「洗底」,最終Ken提供個人資料,向財務公司簽下業主貸款合約,原擬借款五十七萬元,卻在不知情下被抵押物業作還債。 不過,Ken卻被威逼給中介費逾十萬元,最終連利息二十八厘計,欠款由三十八萬元暴增至九十三萬元,需要每月還款一萬三千元,連續六年始繳清。他說:「以為係銀行幫手找條數,又講到好有把握」,最終得不償失。 事件至此尚未完結,Ken隨後收到一中介公司以類似房委會標誌的警告信,指他因未補地價公屋按樓借貸,觸犯房屋條例,有機會被檢控或收樓,聲稱可提供免補地價再按揭計劃,一度陷入「二按陷阱」,幸獲社工跟進始脫險。 首月 42宗投訴 增 11倍 明愛向晴軒項目主任翁麗萍指,一至二月共接獲四十二宗涉及財務中介求助,是過去三年的十一倍。她稱不排除有中介利用於土地註冊署找出有貸款紀錄的業主,冒充房委會出警告信,甚至有中介合謀。房屋署回應指會調查了解,必要時會採取法律行動。海關則稱在處理是否涉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個案時,需考慮個別事件,不能一概而論。 借貸忌浮息 避免搵中介 市民揹負債務,往往經中介找財務公司貸款,以債抵債。東華三院健康理財家庭輔導中心主任陳福龍指,貸款應借一手,即直接向銀行或信譽良好、規模較大的財務公司貸款。透過二轉、三轉中介借貸,或會被多收手續費。 借貸方面,陳福龍指,應留意並看清還款條文,宜為定息、定期及定額,忌浮息。另外,他提醒,欠債人士可諮詢會計師或專業社工的意見,研究是可作債務重組,還是要破產。部分人因信用紀錄不太好,而難作債務重組,但視乎欠債金額、還款能力而考慮向家人求助或若有物業人士,考慮作加按。 記者:謝雅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