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煽動及3項洗黑錢罪 網台主持「傑斯」尹耀昇判囚 32 個月

被告尹耀昇(中)承認控罪。
被告尹耀昇(中)承認控罪。

54歲網台節目主持人「傑斯」尹耀昇涉嫌於2年前在節目中,發表煽動性的言論及處理逾1,0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他早前承認1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和3項洗黑錢罪,今(7日)在區院被判入獄32個月。法官謝沈智慧指,涉案節目上載至YouTube ,流傳極廣泛,在當時社會氛圍下,被告仍煽惑他人執行私刑、掟汽油彈等,無疑是火上加油,即使《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他仍繼續犯案,挑戰法律,案情極之嚴重。

尹耀昇被控1項串謀作具意圖煽動行為罪,及5項洗黑錢罪,涉款逾1,000萬港元。當中2罪是共同控告他和其助手,即本案女被告利寶麗(51歲,保險從業員)。這2罪獲准存檔法庭,沒有法庭准許不得起訴。

案件編號:DCCC 61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