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非禮兩名非華裔女童等控罪 龍緯汶被判囚32個月

龍緯汶承認屢次非禮兩名非華裔女童,拍攝她們私處照片等,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2月。(港台圖片)

46歲南方民主同盟主席龍緯汶承認屢次非禮兩名非華裔女童,拍攝她們私處照片等,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2月。

龍緯汶上月已承認共7項控罪,包括在2017年至2018年期間,曾在游泳池更衣室內,猥褻侵犯當時只有6歲的女童,並於今年3月及和4月,在旺角塘尾道永利工業大廈一單位內再兩度非禮她。

他又另外被控曾在荃灣住所內向當時3歲的女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使用電話製作一段有兒童色情的錄影片段,龍緯汶在住所管有19張兒童色情照片和一段兒童色情影片等兒童色情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