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員侮辱國旗縱火4罪成 官斥辯方大狀詭辯「雞蛋裡挑骨頭」

被告黃卓禮侮辱國旗縱火4罪成。資料圖片
被告黃卓禮侮辱國旗縱火4罪成。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患專注力不足的22歲技術員前年9月1日拆下東涌游泳池的五星旗,之後點燃泳池對面的路障,經審訊後今於區域法院被裁定侮辱國旗、縱火罪等4罪全部罪名成立,還押至本月20日判刑。法官郭啟安裁決時直言,對辯方偏頗的精神科報告有保留,只會接納控方專家醫生的診斷,當中指相關的不足不影響被告案發時的行為,故並非他為自己開脫的理由。郭官更在判詞中斥責辯方大律師郭憬憲辯稱沒有證據證明閉路電視鏡頭的白色液體是油漆、被損壞的國旗未必符合規格、被告手持的未必是易燃液體等全屬「詭辯」,只是「雞蛋裡挑骨頭」。

辯方大律師郭憬憲在審訊期間指出,被告案發時受過度活躍症(ADHD)影響,欠缺自制能力,衝動犯案,亦因專注力不足而順從警方作對自己未必有利的招認。郭官裁決時指,被告聲稱有2名警務人員為自己模擬錄口供,以引導他答出特定答案的情況屬不可能,因被告過程中毫不緊張、對答如流,認為他是身歷其境才有如此表現,判斷其錄影會面及警誡供詞皆是出於自願。加上被告案發時的一連串行為明顯經過思考,並非如精神科醫生黃宗顯所説出現「跳掣」情況,惟辯方對報告內容「照單全收」。況且被告在錄影會面時透過WhatsApp及Facebook Messenger向朋友承認新聞片段中的金髮男為自己,與警誡下的說法一致,故沒有針對其身份的爭議。綜合以上因素後,裁定被告全部罪名成立。

郭憬憲求情時建議先行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以參考案例,並押後判刑兩星期。郭官不滿並指做法會令法庭工作量增多:「唔係之前已經準備好喇咩?」、「阿Mr Kwok,我覺得你真係準備得好有問題。」休庭後,郭憬憲澄清報告只顯示被告案發時沒有受外在因素影響,推論他沒有病發,惟郭官拒絕接納。

郭憬憲讀出被告上司的求情信,指他樂於助人,關懷患有自殺傾向的人,且工作時會主動請教及幫助他人,具有烹飪天賦。郭官再中斷指:「唔使逐封讀,我都識睇中文」,又認為被告不是「極度年輕」,縱火是嚴重罪行,故拒絕索取勞教中心報告的建議,但批准押後判刑,「我唔願意都好,都要俾機會你做。」

24歲被告黃卓禮,報稱任職太陽能板技工,他前年9月1日在東涌游泳池損壞屬於康樂文化事務署的旗杆金屬蓋、旗杆繩及閉路電視鏡頭;在東涌游泳池公開及故意以焚燒的方式侮辱國旗;在泳池對面焚燒橫額和雜物;及於東涌達東路與美東街交界焚燒水馬,干犯刑事毀壞、侮辱國旗、企圖縱火、縱火罪共4罪。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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