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員被控販毒終脫罪 入稟向警方索償39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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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53歲電腦維修技術員指前年被警方捏造證據,惡意誣陷他販毒,雖然他最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及獲得訟費,但他已被還柙468日,失去工作及影響他之後求職,警方同時拘捕他的女友,更令他與快將結婚的女友分手。他今入稟高院,向警務處處長索償失去的工作收入、未來工作收入、還柙期間開支、還柙期間被業主丟棄的傢俱、懲罰性賠償等共逾397萬元。 原告林偉業(譯音)於入稟狀指,警方指控他於前年5月15日在秀茂坪恆安大廈寓所外販毒,聲稱當日見到原告在該處東張西望、手掩褲袋,上前搜查發現他的褲袋內有3包冰毒,進而在他的寓所中搜出有飲管的玻璃樽、電子磅等。 原告則指事實是他沒有管有該3包冰毒,他當日所穿褲子的褲袋早已被拆去,沒有褲袋,是警員埋伏他,見到他之後拿出涉案物品,要他承認自己管有該些物品,否則便拘捕他在寓所中的女友。原告被捕,之後便一直被還柙至去年8月被裁定無罪。 原告指他曾於案件聆訊時指出自己被誣蔑,但控方堅持繼續起訴。他指警察明顯是運用其公務員權力作出以上行徑,處長及政府需對警察的操守負責。 法庭記者:黃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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